
图为引起争议的“BT烤翅”店铺
苑广阔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业步行街一家烧烤油炸店铺,因店名“另类”,引得过往市民议论。“BT烤翅”店位于观音桥步行街香港城底楼穿道,店铺不到10平方米,经营鸡翅、肉串、奶茶之类,其广告宣传语称:“玩滴就是变态”。(12月5日《重庆晚报》)
变态是骂人的话,这个大家都知道,而商家以“BT”为店名,还公然宣称“玩滴就是变态”,无非是追求了一个另类、时尚和摆酷,但在大多数顾客眼里,这种名字却让人觉得低俗、恶心和幼稚。由此可见,商家的一番苦心并没有赢得顾客的一致叫好,反而让顾客产生了一种抵制心理,对商家而言,这是有心讨好没讨着,得不偿失。
为了吸引眼球,扩大影响,把店名起得时尚和醒目一点本来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经营智慧。但店名是一个店铺的招牌,并不是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想怎么起就怎么起,它不但要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而且还要符合当今社会的公序良德,不能为了另类和个性而刺激到社会的道德底线,突破社会的审美范畴。比如这家烤鸡翅的小店起名叫“BT”(变态),那么,它是想说经营这家店铺的人自己变态呢还是想说进来买鸡翅的顾客变态呢?
作为经营者的招牌,一个好的店名会成为自己的品牌,所发挥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比如那些百年老字号,不但可以让消费者很容易记着商家的名字,还会让消费者在同类商品和服务中优先选择自己心里认定的这一品牌。反之,一个不好的店名,让只会让人望而却步,有名也是丑名,恶名,它背后所代表的商品或者是服务也很难真正被最广大范围内的消费者接受。如果消费者对店名都感到恶心,他们会选择到一家让自己恶心的店里买鸡翅吃吗?对商家来说,这才是最现实的,也是命脉所在。
店名如人名,你可以起得很高雅,富有内涵;你也可以起得很通俗,简单易记,但无论高雅还是通俗,首先都得尊重自己和尊重别人。而起一个“BT”当名字,却是既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别人,同时还违反了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何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