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北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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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3 15:38:02 来源: 本站原创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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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大会现场 (黄玉文 摄)
江北法院陈祖德院长(中)上台领奖 (黄玉文 摄)
江北网3月3日讯 (通讯员 黄玉文)2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在此次会上,江北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四年为一阶段表彰的“全国模范法院”,系全国法院系统最高的集体荣誉。2003年以来,江北区法院本着“奋发有力、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活动,坚持依靠区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尤其在审理执行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纠纷案件、“四久工程”统一司法处置、群体性纠纷案件和涉诉信访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与司法为民并重,通过成功化解一大批尖锐复杂的矛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与此同时,狠抓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和法院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市高院年度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连续五年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
此次获得“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是区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团结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几代江北法院人为之奋斗的结果。江北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务必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保持荣誉,要站在更高起点,追求更高目标,继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依法审判树公信,规范管理创精品,刻苦学习强素质,道德自律树形象,努力服务“314”总体部署,为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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