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年内普查汽车尾气 高污染车辆将限制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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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 21:26:32 来源: 人民网重庆视窗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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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网转人民网重庆视窗4月2日电 郭媛报道:记者今日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出台并正式实施。按照该《办法》规定,重庆市将对主城区登记和长期在主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发放绿标(低排放车)、黄标(高排放车)和临时标识(在主城7天之内的车辆),检测不合格车辆将被限制通行。
据重庆市环保局局长助理唐德刚介绍,新《办法》将采取多种措施严控机动车的排气污染。其中,新车入籍必须符合环保达标车型;在主城登记或长期在主城使用的机动车,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排气定期检测;同时,外籍汽车转入主城也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排气检测。只有拿到环保标识的车辆,才能允许上路通行。
为推进简易工况法检测和环保标识管理工作,重庆市将在主城区建设4个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并力求在2010年之前基本满足全城机动车检测的需要。目前,江北区港城检测站已建成20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并投入试运行,现已对1000多辆各种车型开展了抽样检测。环保部门将根据抽样检测结果,科学制定重庆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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