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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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9 14:05:40 来源: 江北区委宣传部 编辑: 周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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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
江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立志
党的十七大确定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使命。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民政部门只有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才能为构建和谐江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构建和谐江北,民政工作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江北区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构建和谐江北的落脚点,先后为12098户城乡居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应保尽保;投资158万元,给213户、316人仍住茅草房和危房的贫困家庭,进行了房屋改造,让他们一举告别了茅草屋和危房,住上了小洋房;修建扩充了敬老院、建起了“爱心超市”等,可以说,各种救助配套政策、设施、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投资6000余万元,对全区71个社区办公用房进行了改造建设,为7个街道2个镇建起了社区服务中心,切实解决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阵地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使江北区的社区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和谐江北的建立,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它需要通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各种服务体系,确保社会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需求面前,作为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历史使命的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江北过程中,既肩负着重要使命,又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是利益需求日益增多。目前,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处于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历史时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失地农民、贫困老人、农村贫困户等贫困弱势群体都需要政府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据调查,全区尚有2万多城市贫困居民、1900多农村贫困人口需要救助,3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需要关爱,可以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随着我区的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也相继显露,从而使民政工作在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难”的任务和职能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二是政府保障覆盖不够。构建和谐江北,首先就应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和谐环境。但作为地处西部的一个主城区,虽说近年经济社会均取得长足发展,社会保障能力和保障覆盖面大幅度提高,可在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消费成本上涨的全国大趋势下,江北区老、弱、病、残、贫等弱势群体比例依然较大,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多,要想高标准适应社会保障和救助需求,似乎还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只能在财力范围内有限度地实现基本保障。
三是保障基础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对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形势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民政管理体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工作队伍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民政队伍素质、工作条件与担当繁重的救助任务还不相适应;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很大,农村困难救助标准偏低,困难群众医疗难还未得到很好解决,因病致贫现象明显;三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不配套,敬老、养老设施还未达到需求。
二、构建和谐江北,必须树牢“以民为本”意识
和谐江北的构建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这一进程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对“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认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和谐江北构建中的作用。
1、“以民为本”意识是民政部门构建和谐江北的工作基础。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直接体现着我们党关注民生、关爱百姓的执政理念,具体实践着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五有”要求。近几年,江北民政工作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键一点就是民政工作紧紧抓住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期盼解决的难点,尽心尽力予以解决,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可以说“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就是民政工作“亲民爱民”的思想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具体体现。
2、“以民为本”意识是民政部门建设和谐江北的有效抓手。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核心,就是民政工作要树立和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利益,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过去,民政工作普遍存在“重物质、轻精神”、“重生存、轻发展”现象,人性化观念和人文关怀精神相对淡薄。而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民政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只有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既“输血”,又“造血”,多从提高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培养良好的精神状态等方面着手,把满足人的多层次、多形式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构建和谐江北的重要内容,才能抓住民政参与和谐江北建设的关键。
3、“以民为本”意识是民政部门构建和谐江北的内在需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对过去民政工作局限于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定位的超越。民政工作的主要对象,绝大多数是与需要提供救助、救灾和社会福利帮助的人打交道,面对众多的社会弱势人群和贫困家庭,如果没有“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和意识,就会在实际工作中脱离群众,就无法实现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根本目的,从而影响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江北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构建和谐江北,必须践行“以民为本”宗旨
和谐江北建设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落实以民为本的发展要求,需要民政工作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为和谐江北建设服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当前,江北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种矛盾逐渐积累显露,处理好了,全区经济社会就会跨入发展的快车道;处理不好,发展的步伐就会放慢,甚至出现倒退。因此,只有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才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江北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出台每一项政策,推行每一项改革,进行每一项建设,都要先考虑是否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和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只有这样,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我们,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稳定。二是把民政事业纳入全区总体发展规划。江北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和经济发展提速、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地区,我们的区情决定了社会公正的核心是收入分配公正和维护群众利益,而民政工作最重要的职能就是解决民生问题,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只有把民政工作整体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规划,放到显要位置,才能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才能有效解决弱势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
(二)完善保障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是在为和谐江北编织一道牢靠的安全网,它有利于消除人们对未来的担心和忧虑,激发起全社会的创造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也是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成果的有效方式。为适应构建和谐江北的新形势,要从构建起“三个体系”入手,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一是构建起一个完善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政策体系建设是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的根本。应在现有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以农村五保、灾害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为重点,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临时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提高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整体水平。二是构建起一个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要理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充实基层救助工作力量,搭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平台,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运行模式。三是构建起一个科学公正的社会救助监督体系。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建立家庭经济收入申报和审查制度,实行分类救助,动态管理,以确保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就业与救助良性互动机制,广泛提供公益性岗位,并加强对社会救助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确保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合理性。
(三)创新工作手段。现阶段,民政工作呈现出救助对象扩大、工作内容增加、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领域拓宽的发展趋势。同时,新的形势和任务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党委、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门,决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必须根据民政工作的特点,在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要随时了解掌握“民情”。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流浪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都要有准确的掌握,以便开辟通畅的救助渠道。要立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加快实现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民政”建设,纵横联合,上下贯通,随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所需所想,从而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二是要真心真情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相互协作,推动工作的完成。要丰富“为民”情感,躬行“为民”实践,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和权益的代言人、维护人。三是要整合社会资源。要树立“大民政”、“大服务”思想,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为民解困”工作。四是要统筹城乡发展。要着眼于把城区和农村民政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通盘考虑,总体规划,做到城乡之间相互促进、协同配合、同步发展。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城区公用事业发展,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农村失地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要不断改进民政的救助方式,采取免费培训和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救助对象的技术培训和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努力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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