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5月1日开始,我市将进入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化管理时代。但 在距离最后的“大限”还有半个月时,我市仍有一百多万驾驶人没有领卡。市交警总队提醒,如果在5月1日之后被交警查出仍不能出示信息卡的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5月8日开始,全市交警将全面启动路面执法工作,运用路面手持POS设备配套交通信息卡使用,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罚扣分。
交通信息卡含持卡人所有信息
去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领取和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驾驶人部分)的通告》,明确规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领取和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
据了解,交通信息卡是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的电子记录媒介和交通违法缴款介质,主要记录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安全学习等信息。
我市半数驾驶人未申领信息卡
昨日,市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崔路向媒体通报,我市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只有约一半的驾驶人领取了交通信息卡,还有100多万驾驶人未换、领交通信息卡。
“目前,大多数驾驶人可以6年才到交警部门‘报到’一次,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崔路表示,由于我市持C照以下的驾驶人6年才年审一次,如果这些人平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私家车,几乎可以不与交警部门接触,因此无法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变化。
下月起未持卡将被罚款200元
在2007年5月1日以前,我市曾向机动车驾驶人发放过一种IC卡。从去年5月1日开始,我市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系统升级后,这种旧卡就已经停用。
但我市交警在工作中发现,很多驾驶人在被查出违法行为后,仍然出示旧卡准备接受处罚,最终被民警告知相关情况后,才立即更换了新卡。
市交警总队昨天再次强调,从今年5月1日起,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0条规定,凡未持有重庆交通信息卡驾车上路的,将受到200元的处罚,并扣留驾驶证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为止。
交警提醒》
各车管所交警队均可领卡
交警总队提醒,凡2007年5月1日前已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初次领证时间对应的月份,到就近的区(县)交警支(大)队、车管分所领取交通信息卡,不收取任何费用;2007年5月1日之后初领驾照的驾驶人,需缴纳20元工本费。
交通信息卡是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的电子记录媒介和交通违法缴款介质。
主要记录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安全学习等信息。
可以有效杜绝造假的情况发生,也有利于保护驾驶人的利益
(记者 汤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