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凡未持有重庆交通信息卡驾车上路的,将受到200元以下处罚,并扣留驾驶证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为止。
驾驶人交通信息卡换、领工作开展几个月来,形势并不很好,截止2008年3月31日止,只有约占一半的驾驶人领取了交通信息卡,还有一半的驾驶人未领取交通信息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尽快到各交警支(大)队车管站、各车管分所,换、领取重庆市交通信息卡驾驶人卡。其中,今年5月1日前,换、领取重庆市交通信息卡驾驶人卡免费。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换、领交通信息卡,一是为了勾通信息,便于双方能够及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减少对驾驶人未换、领交通信息卡的处罚。三是方便驾驶 人。因为从今年5月1日起,驾驶人在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接受交通警察调查以及办理驾驶证件相关事务时,要交验交通信 息卡。另外,接受交通违法罚款,要持交通信息卡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3条有明确规定:凡取得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信息卡,驾车时随身携带。同时,第80条还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携带交通信息卡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