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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价局价协关于表彰"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
2008-4-25 17:10:23  来源: 江北区物价局  编辑: zhuangyi
 

重庆市江北区物价局  江北区价格协会

关于表彰“价格诚信单位”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2832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总体要求,为树立典型,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授予重庆市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等10个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价格管理,诚信于社会,推动我区价格诚信建设。为构建“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价格诚信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物价局      重庆市江北区价格协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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