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与再就业]2008年江北区四大措施促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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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6 17:05:05 来源: 江北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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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网2008年5月6日讯 2007年,江北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近日,区政府对2007年涌现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授予天原社区等24个社区为优秀充分就业社区、先进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社区称号;授予双溪村等3个村为充分转移就业村称号。并对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2008年江北将通过四大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新增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北委办[2008]32号)文件,决定对我区现有的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一是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完善“三级”服务平台、“四级”服务网络,实现全区65个社区有专职社保员;39个实有村成立社会保障服务站,并配备专兼职社保员。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活动,2008年全区新增充分就业社区27个,总数达到51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78%;新增充分转移就业村21个,占实有村的58%;创建充分就业街道1个(观音桥街道)。三是加大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从2008年起,每年增加社区平台建设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对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设施设备的补贴和对社区、企业就业信息员的补助。四是加强和创新政策措施,一是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扩大贷款范围,对申贷企业主要招用本区籍失业人员和本区农民(包括失地农民)的,可增加20%的贷款额度,同时给予100%的贷款贴息;本区农民创业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二是加大就业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联动的力度,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就业,低保人员就业后(含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同时,取消街镇承担的就业补贴比例。
通过上述四大措施,将有利于确保江北2008年度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也将会使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使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社会发展进一步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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