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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召开08江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
2008-7-3 10:46:38  来源: 区机关事务局  编辑: 周蜜
 

  6月26日下午,2008年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五会议室顺利召开。区委副书记何贵,区委巡视员李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范明文出席会议,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六件大事”管委会(办公室)的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共计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接待办主任夏代芳传达了全国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07年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部署了2008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明确了“13254”工作思路,强调了工作重点。

  会上,区委副书记何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重点,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局面;规范行为,切实树立机关文明办公的新风尚三点意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明文针对目前机关单位及职工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对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及时限理解不够;不按程序规定购置、调拨、报废处置公务车辆;不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入盘查工作;下班后不关门、不关灯;车辆乱停乱放;节约意识不强;在机关食堂餐后打包;文明卫生习惯差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一)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必须依法、公开、公正地实施阳光采购,有效杜绝违规违法的腐败现象。(二)公务车辆的购置、调拨、报废必须按规定标准,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今后决不容许互相攀比、不按控制标准、违反工作程序的情况发生。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抓紧会同交通局组织社会公交车辆解决区级机关一般干部职工的交通问题。(三)加大节约型机关和文明城区建设力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监察局等部门明察暗访,形成监督管理情况通报、目标考核、评比惩罚工作机制,对下班后不关灯、不关门;不配合门岗管理;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不节俭及在机关食堂餐后打包等问题定期予以通报,视情况予以摄像曝光,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订相应处罚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执行。 会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与区级部门和街镇分别签订了《江北区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责任书》。(通讯员   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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