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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53人死于狂犬病 养犬不登记罚千元
2008-7-9 9:40:19  来源: 华龙网  编辑: zhouxue
 

  “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53位市民因狂犬病致死。”在阼日召开的养犬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上,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卢中常说,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狂犬病致死案件逐年递增

  市疫控中心公布的统计显示,我市狂犬病致死案件,年年都在增加。2005年,我市只有6人死于狂犬病;2006年增加到28人,2007年突然狂增至175人。今年1至6月,已有53人死亡。目前,除武隆外,全部区县均已报告过病例。疫控中心介绍,受害者大部分是农民和学生,再次就是儿童。城市中心出现狂犬病报告更令人担心,据介绍,今年大渡口、渝中区和沙坪区已经有了报告。

  各职能部门加强防疫

  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市农业局兽医医政药政处薛继春处长介绍,该局主管狗狗的防疫工作,重要的就是进行免费狂犬病疫苗注射。农业局目前正制作全新的狗狗防疫证。“在新证推出前,旧证仍然可以使用。”薛处长说,新证将对重点管理区内的狗狗加入档案记录以及照片。

  市卫生局疾控处幸奠国介绍,卫生部门主要是做好人员狂犬病疫防工作,并做好疫情监控,组织人狂犬病疫苗。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卢中常总队长说,公安机关管理犬只,最终还是落脚在管理人员上。狗并没有错,只有提高养犬人的素质,才能管好城市的狗。而出台的办法、规定,就是一种提高素质的手段。警方也只是依法执行办法和各项规定,帮助养犬市民提高自身素质。

  养犬不登记可罚1000元

  市公安局昨日公布完整版违规养犬处罚条款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公布了完整版本的“养犬人违规养犬承担责任条款”。

  据介绍,饲养未经犬只免疫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重点管理区内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般管理区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重点管理区内未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延续、变更、注销手续或者养犬证遗失逾期不补办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的,由公安部门通知补交。

  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有伤人记录犬只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收容该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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