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领导小组,黄奇帆任组长,刘光磊刘学普凌月明任副组长
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薄熙来书记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市“畅通工程”建设工作。
据介绍,2000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城区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A类城市优秀(二等)管理水平,从最初的第23名上升到目前的第3名,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但当前道路交通还存在诸多“软肋”,突出表现在驾驶人、行人守法意识与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交通管理的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发展的要求、公交线路的规划与人民群众出行和交通有序管理的要求、交通管理队伍与当前繁重的形势和任务等方面不相适应。
为了有力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学普,副市长凌月明任副组长。
会上,黄奇帆对全市“畅通工程”建设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畅通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努力方向。全市开展交通“畅通工程”总的要求是:明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把重庆主城建设成为全国最畅通、最便捷的城市之一。今年,我市要确保主城区初步建成模范管理示范街区;万州区、涪陵区达到C类城市优秀管理水平,黔江区、江津区、合川区等达到D类城市优秀管理水平等。
黄奇帆对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市政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在“畅通工程”建设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强大合力。市委组织部将对有关区县“畅通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市政府督察室将定期对各区县道路交通状况、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并排名通报。
刘光磊、凌月明还分别就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记者 邱春 实习生 梁坤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