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工作理念,区环保局采取“两下两减”措施(即:职能下移、职权下放、环节减少、时间减少),着力提高环保领域行政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效果。
职能下移:一是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的综合科,整体下移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一个窗口接、一个窗口办、一个窗口批、一个窗口出”的办件程序,方便群众,提高审批效率。
职权下放:一方面,将行政审批人员全部入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区环保局的环保审批职能全部移交行政审批人员审批。另一方面,充分授权给入驻大厅的行政审批人员,设立窗口审批首席代表。对简易、一般项目,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对疑难和复杂项目,由分管局长审批,以此缩短办事时间。
环节减少:在环保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对基本无污染项目取消了部分审批环节,明确了建设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资源(监测数据)共享。如对污染和规模较小的机械加工、服装等项目,用申报表替代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据项目特点取消环评预审、设计备案、预验收等部分环节。
时间减少:在去年将法定审批时限缩短2/3的基础上,再次缩短办件时间。一是将核发建筑施工夜间连续作业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和部分项目“三同时”备案改为即办件。二是将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环保设计备案、试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将环评通知书、环评登记表、污染物设施审批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