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 1月16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区第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实施“发展争先、管理居先、规范优先、服务创先、业绩领先”的“五先工程”,着力在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忠实、全面、创新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本开拓、铸升实力,深化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年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不断深化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制约与配合,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不断提高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效果。依法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批捕418件611人,公诉490 件722人。办理了李坤中等19人犯罪团伙抢劫案、重庆市江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兰华伟、业务科科长陈兴毅违法发放贷款近2亿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
在执法办案中,努力探索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意见,按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正确处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关系,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严格把握起诉条件和不起诉条件,逮捕条件和不逮捕条件,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轻微刑事犯罪、邻里或亲朋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以及过失犯罪案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轻缓刑事政策,慎捕慎诉;继续深入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方式;初步探索刑事和解,根据双方自愿和解情况,分不同情况依法处理。
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要求,深入推进诉讼说理制度,如推行不立案、不起诉、不抗诉说理答疑、民事行政检察文书说理等,在执法办案中充分体现阳光司法、理性司法和文明司法,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参与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的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回访帮教,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核查监外罪犯脱漏管专项检查,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动廉政建设。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不断增强办案力度,突出查办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的大案要案、窝串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罪案件17件21人,所查处案件中,大案14件18人,占86%,其中含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2件2人。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要案4件4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13件17人,已经全部获有罪判决。
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窝串案的特点和规律,在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查办活动。坚持在“系统抓,抓系统”上下功夫,创新侦查理念,拓宽侦查视野,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认真分析发案特点、规律和趋势,专项查办活动成效明显。如在受理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交办的重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职工崔某某涉嫌贪污的线索后,由该线索一举突破、立案查处了该院院长杨某某涉嫌受贿、重庆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副处长刘某某涉嫌受贿等6件8人的特大窝串案,并向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上报相关线索12件。该窝串案的查处,是继05年查处市交通领域窝串案,06年查处市医疗、教育领域窝串案后,我院在查办窝串案以及查处社会关注的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方面的又一成功范例,受到市检察院的肯定。突出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事业的腐败案件,共查处11件13人。典型案件如长安汽车销售公司张安平挪用公款100万元案。
继续大力加强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建设。始终坚持在查办重大案件上主动向党委汇报。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资源的整合,加强与纪委、信访部门、公安机关等联系与协作配合,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如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发现原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工作人员秦世源涉嫌职务犯罪。职侦部门受理该线索后,迅速查清了秦世源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后秦世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进一步深化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落实最高检和市检察院要求,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了侦查行为,提高了侦查水平和质量,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更有效地防范了安全事故。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结合查办案件,在区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了针对性的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如在侦办重庆市水利系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中,发现发案单位在干部管理教育、工程技术合同签订、涉河及水利项目评审等方面存在缺陷,遂即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引起了市水利局的高度重视。该局从干部轮岗入手开始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强化诉讼监督取得新成效 强化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一年来,扎实开展诉讼监督,努力探索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举措,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文明。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开展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现均已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件4人。开展侦查监督,追捕5人,追诉漏犯6人,被追捕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徒刑。强化人权保障,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83件158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19件3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强对刑事判决的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履行监所检察职能,检察“三所一狱”的监管活动、及其在押人员和监外罪犯近6000人,积极开展认真执行“一证通”制度,及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大力加强监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驻市未管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努力探索、发挥民行检察关注社会公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及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共受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33件,对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本着维护司法权威之目的,做好释法解惑、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18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提请抗诉,尤其高度重视对事关民生的民事判决的监督。如下岗女工徐某某(女)不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其与其前夫孙某某离婚房产分割案的判决,到我院申诉。我院立案审查并依法提请抗诉后,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改判,纠正了原错误判决,将这一先后经过四审、历时6年、当事人不断上访的争议彻底解决,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深化检察环节服务城乡统筹举措,不断为建设新江北增添和谐因素 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之中,本着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服务改革的精神,对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凡是有利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都积极支持。严格把握失职渎职行为与先行先试中工作失误的界限,正确处理改革实验中的新做法与现有法律规定相冲突的矛盾;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助推助力城乡统筹、服务新江北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创造和谐氛围。逐步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重视查处侵犯农民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办在农村征地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和依法办理、妥善处理在城市拆迁中的发生的刑事案件近20件。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6件,建立涉检信访舆情汇集分析制度;开展“大下访”,有效引导各种诉求朝依法解决的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检察日报在头版对我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予以了报道,市检察院转发介绍了我院的做法,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弘扬崇法、守法、依法的法治精神。新江北是法治精神得到更普遍弘扬的江北。一年来,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做好人民群众的政策法律宣传,如今年首个农民工日,与市检察院一起集中开展的大型法制宣传、送法到工地、开通维权电话,提供法律帮助等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热烈欢迎。更加注重结合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院将我市第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销售含有毒物质苏丹红食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宋德兵提起公诉后,与江北区观音桥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联系,组织50余户经营户旁听案件庭审,使广大食品经销商、食品从业人员深受教育。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充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要依法、诚信经营,用实际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深入落实便民、利民、亲民措施,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执行好首办责任制,高效优质地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进一步落实对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定时接待24次、预约接待3次,批办案件25件,赢得了各界好评。建立了全市一流的检务接待大厅,为办事群众营造了一个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信访接待窗口。我院控申接待室因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处理涉检信访先进集体。
五、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
一年来,继续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根据重庆市检察机关三年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和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为抓手,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手段,深化事关检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措施改革,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深入推进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为重点的办案运行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继续规范我院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对外协作配合,在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健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工作机制、推行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都形成了良好的对外合作局面。
深入推进以执法办案质量标准为重要内容的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坚持执法办案质量标准,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坚持通过健全和落实执法考评体系,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了不出现错案。以进一步提高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质量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建设,结合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信息化建设等形势,修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新制定《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规范》,增设两名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更好地发挥其议案议事功能,提高议案议事水平和指导执法办案的水平。
深入推进以公正执法为目标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内部监督,突出各环节相互制约。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坚决接受党委领导,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尤其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尤其定期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监督。
深入推进以网上办案为重要目标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执法办案的适时监督的重大举措。在区政府的支持下,科学规划,加大对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力度,相继完成了局域网、检察二级专网、审讯监控系统等一系列重要信息网络工程,实现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强劲步伐。大力推进网络办案办公等信息化运用,目前已基本实现网上数据交换、文件传阅、电子文书生成、网上审批等,主要业务部门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案;检察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也实现了办案系统的充分运用。加强计算机知识培训,所有业务部门人员都能熟练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检察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已略具雏形,并初步发挥功能,走在全市基层院前列。
六、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
检察队伍建设直接关系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关系正确履行宪法职能。一年来,我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制度、措施并重,坚持建班子、带队伍,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绩。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和区级各种荣誉、表彰等30余个(次),并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黄镇东同志来院视察后,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在区委关心下,充实了班子,调整后的班子成员为7人,结构更趋向合理。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讲规范,讲创新,讲进取,讲业绩,讲奉献,被区委评为好班子。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系统组织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开展了“析案学法”、“以案析理” “优秀法律文书评选”、 “写作技能培训”、公诉出庭观摩、侦查技能大赛、优秀侦查员评比、“计算机网络竞赛”等活动。3名同志分别获得了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民行检察监督检察官、优秀侦查员的称号。倡导调查研究,全院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今年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承办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论坛,论坛成功举办及其成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我院提交的论文还获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研讨会一等奖,并在第三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上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新进了6名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作风建设年活动”、“心系群众,反对特权”教育活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教育活动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机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坚决防止和纠正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倡导廉洁风尚,营造廉洁氛围。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还没有发现不廉洁的投诉。整个检察队伍更加牢固地树立和忠诚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新形势下,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观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还需要加强,检务保障还存在一定困难。这些不足和问题,我院将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下,以改革的精神,坚持不懈地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意见
2008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发展争先、管理居先、规范优先、服务创先、业绩领先”的“五先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检察业务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固本强基,继续大力深化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的新江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为新江北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进一步健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城乡统筹改革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涉及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不断提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水平,并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探索、论证。同时,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新江北建设创造良好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做到查处与保护并重,对探索城乡统筹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的案件准确把握、慎重处理。注意保护国有资产和其他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或少受损失,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被调查人员的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继续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积极推行廉洁准入制。
(三)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为新江北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监所检察监督。进一步拓宽民行监督的视野,继续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渠道和手段,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四)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为检察工作“率先”“加快”发展提供新动力。始终把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解决好内外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成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以及进一步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的任务。要以执法规范化实现发展,以管理科学化保障发展,努力健全并充分发挥检察队伍、业务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功能。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整体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队伍更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以“西部国家检察院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挂牌和协办第四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争先创优精神,努力推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
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检察工作不断进步的强大动力。在新的时期,我院将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精神,团结一心,开拓开放,奋发有为,进一步改进和发展检察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跨越,为实现“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