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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关心老年人,做好老有所养
2008-1-16 22:01:15  来源: 江北政协网  编辑: zhuangyi
 



  古人曰:“人生七十古来稀”,但现在寿命超过
70岁的已非常普遍,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1.15亿,占总人口的8%。“银发浪潮”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家庭赡养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如何发展好老龄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需要认真思考和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同时,做好老龄工作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能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

做好老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必须选择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实行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而从我区建立宜居、和谐的实际出发,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做到:

一、在经费上,要将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建立覆盖我区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在设施设备上,应根据老年人口的分布情况,就地就近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托老所、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等服务,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设施来兴办。

三、在组织依托上,要立足社区,一步强化社区的老年服务功能,加快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障设施,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时定点、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康复辅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四、在运行机制上,要走公益性与社会化、产业化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要大力提倡社会互助,广泛开展扶老助困志愿活动,对老年人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优待和照顾;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税费减免、政府适当投入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此外,还应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在住房、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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