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江北区投资环境的对策建议
刘利
投资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竞争力和对外开放程度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努力下,我区的投资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还是社会环境,我区都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对企业已经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这与薄书记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把“314”总体部署落到实处》专题报告中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笔者通过对我区九街三镇的实地走访与调研发现,目前我区在招商引资方面仍主要通过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但随着重庆市各个区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各个区县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其他县区与我区的政策差异进一步缩小,靠优惠政策增强本地经济发展的优势明显减弱,必须把着眼点由依靠政策为主转向以创造一流的环境为主,以形成对外开放的新优势。就如何进一步改善江北区投资环境,笔者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改革开放的力度,决定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邓小平同志也曾经说过:“解放思想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发展生产力,没有解放思想,中国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中华民族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区在创建投 资环境的工作中,固然有许多值得肯定的经验和特点,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正是这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影响了我区对外开放进程。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谋大局、算大帐的意识,纠正精明有余、高明不足的倾向,培养长远目光和战略思维,才能找到引资的新突破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环境的改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而在政府各项行政职能中,行政审批行为对投资环境作用最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是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要着力解决以审批代替管理的问题,改变部分行业中存在的“管理就是审批、审批就是收费”的现象。杜绝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快将有关审批项目转为核准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及审批人审批权时,规定其相应的审批责任。
3.精心做好项目准备。在投资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具有良好的项目,作为政府,拿出让投资者有利可图的项目是吸引投资的关键。好项目的条件有五个:一是产品有市场,二是产业层次高,三是竞争力强,四是经济效益好,五是准备工作成熟。各部门应配合做引资项目的收集、储备、筛选、包装和推出工作,重点包装具有本地区优势和特色的项目,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负担就是企业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就是减少企业的成本,减少企业成本就是增加企业的利润,利润的增加就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但根据调研发现,随着我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也日显突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全面清理现有各类收费,取消不合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内容和标准公示制,简化收费方式,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加大对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以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变相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和完善公用事业价格管理,推行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建立成本约束机制,降低水、电、燃料等价格,努力为企业创造透明、稳定和低成本的经营环境。
5.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队伍及其人员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能否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在法治环境建设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当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罚代法、粗暴执法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从制度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空白等问题。实行检查与处罚分离、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并认真分解落实。
6.健全保障机制。投资者在一个地方投资,首先考虑的是投资风险系数,这种风险除项目是否可行外,最重要的就是外部环境的安全性。真正的投资商是不在乎交多少费,减少多少税的,他们看重的是投资环境的安全性和项目的收益率。认为搞了几条优惠政策就能吸引外资已是落后于时代的旧观念。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保障机制,为投资者创造宽松、安全、可靠的环境,才是投资者最需要做好的事,不然“关门打狗”的恶劣现象是无法禁绝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这个方面做的相当好,他们企业当作“上帝”,对“上帝”粗暴无礼,政府决不姑息迁就。政企关系融洽,企业当然就能聚精会神搞发展。因此要努力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投资体制,严厉打击危害和妨碍投资者利益的经济和刑事犯罪,为企业营造安全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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