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大讨论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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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12 11:14:23 来源: 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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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真正成为学习先进、拓宽视野,查找差距、探求原因,完善思路、增添举措的过程,根据区大讨论领导小组的意见,现就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调研主题。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要围绕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的现实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个确保”和“八项新突破”的目标要求,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按照“考察发展模式、学习先进经验,完善发展思路、增添发展举措,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要求明确调研的主题和目的,坚决杜绝走马观花。
二、要制定调研方案。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要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考察地点、明确考察内容、落实课题负责人。考察地点、路线的选择须与调研主题和目的相一致,坚决杜绝游山玩水。考察调研方案须报督导组同意。
三、要形成调研成果。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要务求实效,要通过“跳出江北看江北”,培育开放思维、拓宽开放视野、增强开放本领,并形成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报告要对调研课题提出具体思路和解决办法,形成有价值的建议,坚决杜绝蜻蜓点水。考察调研报告须在考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督导组和综合组。
江北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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