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制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应经费;
二是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发动工作;
三是实施污染源普查有关培训工作;
四是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任务;
五是开展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监测;
六是组织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及有关会议;
七是指导渝北区完成试点普查和其他区县的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