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核查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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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4 1:00:09 来源: 重庆市污普办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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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普查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办[2007]21号)要求,国家将于2008年1月10日至25日分10个核查组对各地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进行核查。核查将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随机抽取2个区县进行详细检查。请各区县普查机构抓紧时间完成普查准备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均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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