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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紧急通知
2008-1-14 0:26:53  来源: 重庆市污普办  编辑: zhuangyi
 

重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普查办《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通知》(普查办[2007]37)要求,2007年12月5日前将各类污染源的数量上报。为确保准时上报,请各区县普查办按我办转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国污普办[2007]9号)抓紧开展清查工作,并于2007年12月2日前将清查结果报送我办,经统计汇总后上报国家以确定普查表格的配发数量。

联系人:覃 林

联系电话:89188757

 

  附件: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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