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设置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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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0 13:04:00 来源: 江北区污普办 编辑: zhuang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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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江北污普办〔200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江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北委办[2007]166号)和《重庆市江北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污普办〔2007〕3号)精神,决定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农业普查组、监测技术组、现场调查组、质量审核组和数据处理组等6个工作组,设置情况和职责范围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万 绚 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刘大海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江 龙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张玲莉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邓素华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职责范围:负责普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普查公文处理和信息编辑工作;负责各类普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及文印工作;负责考核录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发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证件;负责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普查经费预算、收支计划拟定、审核管理以及各项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供应,普查各类物品、资料的统一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普查各项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农业普查组:
组 长:丁 渝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刘大海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黄 雄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郑晓寒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职责范围: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及经费预算,组建农业源普查队伍,组织农业源普查培训,实施全区农业源普查各项工作,分析和审核农业源普查数据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监测技术组:
组 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永明 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成 员:李 铃 区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胡庆琼 区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职责范围:负责完成重庆市和江北区普查办布置的普查监测任务,及时、准确地完成监测结果的上报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和监测报告的完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现场调查组:
组 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凤民 区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
刘大海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区普查办各普查指导员
职责范围: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庆市及江北区的普查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指导普查员的入户调查工作;做好入户调查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质量审核组:
组 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凤民 区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
成 员:江 龙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刘 涵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王志中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李明林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职责范围:负责对普查工作进度及质量的检查验收,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和质量检查要求,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方案,对普查登记的数据进行复查和人工审核,对发现的填报差错做好记录,将普查登记数据控制在质量要求范围之内;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总结,汇总报告区普查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数据处理组:
组 长:李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江 龙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宋奇家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刘 涵 区普查办普查指导员
邹 敏 区环保局
刘大海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职责范围:负责普查设备维护和录入人员的技术操作培训;负责指导使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对各类普查数据录入、审核和编辑汇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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