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在乌鲁木齐举行
2007年9月17-20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与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联合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班,来自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辐射环境监测站(中心)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朱建平副主任出席会议。
培训课程包括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总体方案和要求、γ辐射剂量率巡测、固体样品(矿山、精矿和废渣)及废水(废液)取样方案设计、样品处理、分析方法和上述过程中注意事项、质量保证等内容。会议要求:各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单位应在12底前完成取样工作,完成试点地区监测工作。
会议期间,朱建平副主任与新疆自治区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进行座谈,了解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