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一期)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总局科技委污染源监测技术规定论证会召开
2007年2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召开《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和《放射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定》论证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专家对两个技术规定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污染源监测是做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技术规定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修改意见。如,对环境保护系统现有能力而言,技术规定送审稿中规定监测频次偏高,建议调整。总局科学技术委委员尹改、王如松、匡尚富、王扬祖、王汉臣、乔致奇、赵成昆、陈尚芹、陈复、李国刚、吴波,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朱建平副主任,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总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协调小组成立
2007年2月26日,为加强总局内部协调,举全局之力搞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协调小组。周生贤局长任组长,李干杰副局长、王玉庆同志任副组长,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职能为审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文件,协调审定普查重要的技术方案和工作计划,研究处理普查与有关部委分工合作问题,协调普查工作需局内各司办配合的相关事务等。协调小组具体事务由普查办负责。
与北京市环保局有关同志座谈污染源监测工作
2007年2月15日,普查办邀请北京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陈添及污染源管理处、环保监察队、环保监测中心、辐射安全技术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座谈污染源监测工作。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首先征求了北京市环保局的同志们对2月14日布置普查监测及有关工作视频会议的感受,并咨询了北京市污染源监测工作中的若干方面情况,如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及费用等。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安全技术中心的同志还着重介绍了对放射源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总局科技司司长赵英民、环境监察局、核安全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布置普查监测及有关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2007年2月14日,为推进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李干杰副局长主持召开布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及有关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情况,布置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及相关工作。李干杰副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第一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第二,根据动员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第三,纳入工作重点,按时高质完成。王玉庆同志到会并作动员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等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局(厅)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省级监测中心(站)负责人及普查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召开
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审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初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规则和2007年工作计划等文件。会议原则通过上述四个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论证会召开
2007年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规划》(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论证会。由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土资源部预算与价格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环保总局、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的财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规划》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项目规划》层次分明,简单概要,注重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划分,预算标准内容明确。专家组建议,考虑到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完成该项工作,需要有利的保障措施,建议国家与地方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
污染源普查方案纲要论证会召开
2007年2月6日,普查办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纲要》论证会。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等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听取了汇报。专家组认为《普查方案》总体设计符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实际需要,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普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提出了借鉴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立
2007年2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环函[2007]47号),成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普查办是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普查办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拟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制定普查相关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普查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汇总工作;负责普查报告编写和成果开发应用;负责普查联络,组织普查宣传培训活动等。
邀请国家统计局专家进行普查培训
2007年2月2日,普查办邀请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人口和就业统计司的两位专家对普查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两位专家分别介绍了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的流程、框架、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过程。同时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普查办工作人员就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与专家进行了交流。
普查办召开第一次会议
2007年1月2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人事司副司长吴国增宣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人[2007]1号文件:任命陈斌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巡视员、兼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规划与财务司巡视员刘启风介绍了普查任务的提出、普查工作的艰巨性、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等情况,还对近期修改完善普查总体方案等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陈斌表示决不辜负总局党组、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有信心与大家一起团结协作、努力工作,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审议污染源普查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实施方案
2007年1月26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全国污染源普查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核算实施方案》。王玉庆同志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为主体,齐心合力,圆满完成普查任务;要抓好落实,建立责任制,做到“定时、定人、定单位、定经费”。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会后要按照会议意见对《全国污染源普查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核算实施方案》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