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1期
江北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
江北区启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为查清全区范围内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为科学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江北区印发了《江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本次工作将发动各街镇、居委会和村社干部的力量,按属地原则对辖区71个社区和51个村的各类单位进行清查,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发现有误的,要求补充清查,必要时要重新清查,以确保清查对象不重不漏,及时准确地完成任务。
清查工作分基础资料准备阶段、走访清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和审核阶段、单位增补和结果上报阶段以及事后质量抽查阶段等5个步骤,各街镇普查员将于11月2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上报区普查办。 |